交通安全再致家长的一封信
交通安全再致家长的一封信
尊敬的家长,您好!
2022年春季季开学将近3个月,为了您和孩子的交通安全,现将有关交通安全事项,向您告知和提醒,恳请您在开私家车、骑摩托车、骑电动自行车不违章违法,同时,教育好孩子遵守交通法规。具体告知如下:
1.教育孩子做到不搭乘超速、超员、无牌无证车辆。孩子在路上要靠路右边行走,穿越公路时要走斑马线,不着急、不猛跑,做到“一让二看三通过”。
2.教育孩子要坚决拒绝乘坐超员车、司机酒后驾驶车、假牌假证车、无牌无证车、报废车以及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三轮车。
3.教育孩子走路精神要集中,注意来往车辆动向。要提醒孩子不要在马路上打闹、嬉戏或追逐,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。
4.教育孩子未满12周岁禁止骑自行车,特别是12岁以上学生骑自行车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,决不能骑自行车上高速公路行驶。
5.教育孩子未满18岁不得骑电动车、摩托车;满18周岁骑电动车、摩托车必须要取得有效的驾驶证,同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。
6.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,市交警大队将长期开展摩托车、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,针对交通违法,将采取随手拍、电子抓拍,将抓拍的图片进行定期曝光进行警示教育。
7.学校和幼儿园,在每天上下学时段都会有专人对家长骑摩托车、电动车戴安全头盔情况进行查看,对家长和孩子未佩戴头盔都会进行劝导;学校和班级将会不定时的发布相关信息告知家长和孩子。
8.家长骑摩托车、电动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,严禁超员驾驶,不违法载物、违法载人。
9.家长骑摩托车、电动车接送孩子上下学,家长和孩子都要全程佩戴安全头盔,摩托车、电动车在运行中要求孩子不要随意脱掉头盔。
10.家长骑摩托车、电动车不要非法加装雨伞、遮阳罩。
11.家长不得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。
12.家长不得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。
13.家长一定要服从交警指挥。
14.家长骑摩托车、电动车要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。
15.家长骑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,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。
16.家长要不驾驶和乘坐有安全隐患、改装、拼装、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。
17.家长骑电动车、摩托车不得逆向行驶、不随意穿插、驾驶时不接打手机、转弯前要做到“一停、二看、三通过”。
18.家长骑电动车、摩托车不要随意乱停乱放车辆。